違例泊車告票電子化 本週開始試行

2020年3月23日

          警務處於本週一開始推行「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」,以電子告票取代手寫告票,藉以提高準確性。是項計劃將率先應用於發出違例泊車告票,並首先在灣仔、將軍澳和深水埗3個警區推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執法人員只需使用智能電話掃描行車證上的二維碼(QR CODE),連接小型打印機後,便可發出電子告票。電子告票較手寫告票快捷方便,並有助減少人為錯誤,也可避免對手寫文字的不同詮釋。現時的行車證仍未附有二維碼,執法人員須在手機輸入車牌號碼,也可獲取同樣的資料。電子告票的大小和紙質,與手寫告票不同,但內容一樣,只是右下角添加了二維碼。電子告票有良好的防水效果,即使下雨,字體也不會褪色。有關器材的電量,亦足夠使用一整天,而打印機的卷紙,每卷可打印約100張告票。運輸署表示,將於下星期起在新更換的行車證加入二維碼。

  深水埗警區交通組警長表示,區內違泊情況嚴重,包括在巴士站違泊,令乘客不能在適當位置下車,容易釀成交通意外。雖然新計劃只是實施了數天,但深水埗警區已發出1000多張電子告票。有執法人員指出,電子告票較手寫告票準確,因發出手寫告票時,可能會寫錯街名、車牌號碼、日期或時間,車主可提出爭拗。改用電子告票後,執法人員可利用手機定位和拍攝車輛違泊的情況,因此可減少出現爭拗或人為錯誤的機會。

【思考與討論】

1. 「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」率先應用於哪種告票?
      A. 違例泊車
      B. 亂拋垃圾
      C. 亂過馬路

2. 跟手寫告票比較,電子告票有甚麼好處?

3. 違例泊車對道路使用者(駕駛人士、乘客和行人)有甚麼影響?列舉兩例並作說明。

資料來源: 星島日報(2020年3月19日)、蘋果日報(2020年3月18日)
資料整理: 教育出版社編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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