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團發現逾70店仍售可分解塑膠

2025年4月23日

  首階段「走塑」除規管堂食和外賣即棄膠餐具外,亦規管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,法例實施至今約一年。有環保團體進行調查,發現逾70間店鋪早前仍有售賣標榜「環保」、「可分解」或「可降解」的受管制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,但環境保護署從未提出勸喻或執法。

  環保團體今年3月進行調查,發現逾70個零售商、非牟利團體、大型網購平台等有出售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,包括食物保鮮膠袋、垃圾袋和寵物拾便袋等,均沒直接標示氧化式可分解塑膠,但部分標明含有氧化分解添加劑成分(如epi和d2w等)。此外,有傳媒亦以氧化式可分解塑膠添加劑名稱在網上搜尋,發現有多家零售商和網購平台出售的塑膠產品均標示含有epi、d2w等成分,懷疑是受管制的氧化式可分解塑膠。

  環保署表示,自法例實施以來,署方巡視了約2萬個零售點,涉及銷售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的投訴有4宗,主要由於商户不知悉有關產品成分,所以署方未提出檢控。另外,就最近環團發現部分零售點仍有售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,署方巡查了12個相關零售點,只發現1個零售點涉及售賣一種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,已向該公司提供資訊,避免他們再購入相關產品,而該零售點亦已把該產品下架。

  環保團體指出,法例列明,當商户明知產品含氧化式可分解塑膠下銷售才屬違法,變相是「不知者不罪」。環團認為,管制成效取決於當局的解説和監管,以及商户和公眾對該法例的認識,但環保署有執法不力之嫌,或令不少人誤墮法網,建議署方加強公眾教育,多作宣傳。

資料來源:明報、東方日報(2025年4月22日)、香港經濟日報(2025年4月21日)
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
參考資料
即棄塑膠管制措施

  • 2024年4月22日起,以下各種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膠餐具,不可再銷售或在外賣時供應:
    – 所有發泡膠餐具(包括碟、食物容器和杯)
    – 膠飲管
    – 膠攪拌棒
    – 膠叉、膠刀、膠匙
    – 膠碟
  • 2024年4月22日起,以下各種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膠產品,不可再銷售或免費供應:
    – 膠柄棉花棒
    – 雨傘袋
    – 食物膠籤
    – 膠牙籤
    – 氣球棒
    – 充氣打氣棒
    – 熒光棒
    – 派對帽

 

參考資料來源:
環境保護署──管制計劃

參考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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